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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18条政策护航中小企业发展

2月3日晚间,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疫情爆发后,继苏州、北京、上海等地之后又一地方政府出台的扶持中小企业的文件。《通知》包括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执行等四大部分18条政策。政策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18条政策除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款、减免中小企业税费、优化退税服务、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等与其他地方类似的措施外,青岛市还提出要完善政策执行,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各级政府、国有企业要依法履约,避免形成新的拖欠。

《通知》还提出要建立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援助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对企业新签立的订单提供咨询服务,减少贸易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