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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亟须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

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要坚持以“遵循为主体,完善创新为补充”的总体原则,关键是要强化国际合作机制。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市场、规则、标准方面的软联通,强化合作机制建设。“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近7年来,取得大量务实成果和早期收获,特别是在基础设施等硬联通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也面临诸多挑战与质疑,在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建设方面亟须加强。新时代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

从参与全球治理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

《意见》指出,依托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及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一带一路”倡议既是推动务实合作、促进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多边合作平台,也是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国际合作机制。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大流行以来,世界经济和全球化遭到巨大冲击,多边主义严重受挫,全球经济治理秩序失衡加剧,全球经济治理规则正加速重塑。经合组织6月10日最新《经济展望报告》指出,疫情将使全球GDP降6%,若二次暴发,将下跌7.6%。同时,疫情将对国际关系产生巨大冲击,其程度可能比“大萧条”时期更为严重。

值此时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一方面,可以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和开放合作,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切实可行、互利共赢的实践平台;另一方面,可以为日益失衡的国际经济秩序和不断动荡的国际关系,提供平等协商、均衡反映各方利益与诉求的治理机制。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从参与全球治理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倡导多边主义,在尊重全球已有并被广泛接受和应用的国际规则标准基础上,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变革。

充分估计“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软联通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现阶段,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应予以充分估计。

一是少数西方国家极力干扰。少数西方国家质疑“一带一路”倡议是大国工具和地缘政治,罔顾“一带一路”倡议对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巨大贡献及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高度契合的事实,无视“一带一路”倡议对接和遵循国际通行规则标准的现实,质疑“一带一路”项目存在“债务陷阱”、不透明、商业贿赂、破坏环境、影响当地就业等诸多问题,提出所谓“规则破坏论”。

二是沿线国家发展水平较低且差异大。根据世界银行2018年数据,“一带一路”沿线63国(叙利亚、巴勒斯坦无数据)人均GDP(按现价美元计)为4647.47美元,为2018年全球人均GDP(11317.27美元)的41.07%;63国中,低收入国家4个(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尼泊尔、也门),中等偏下收入国家16个,中等偏上收入国家23个,高收入国家20个(主要为中东欧和西亚国家)。

三是软联通的环境较差。部分沿线国家存在治理能力弱、政策多变、法治不健全、腐败等突出问题,营商环境总体较差;一些沿线国家区域发展极不平衡、环境保护标准过高、安全形势严峻等,这些均给“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带来极大不确定性。

四是软联通的基础不牢。“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较碎片化,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项目遵循相关国际规则标准协调成本高、纠纷多、仲裁难,缺乏统筹“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软联通的专门机制,中国规则标准不够国际化,对国际规则标准的对接与联通缺乏系统规范的前瞻性研究等。

有力有序推进“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

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随着人类面临的重大跨国性和全球性挑战日益增多,有必要对全球治理体制机制进行相应的调整改革。这种改革不是推倒重来,也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创新完善。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要坚持以“遵循为主体,完善创新为补充”的总体原则。应维护联合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核心地位,遵循世界贸易组织关于贸易、投资和争端解决的国际规则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次区域贸易安排机制的相关规则,对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聚焦绿色发展、透明与反腐败、融资和债务、包容性发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实际情况,分领域分步骤有力有序推进。

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要注意处理好几方面关系。

一是要处理遵循与完善的关系。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要不构成对现有主要国际规则标准的挑战,主要遵循国际通行规则标准;注重发挥中国的引导作用,重在相关领域已有国际规则的完善和相关领域缺乏国际规则的创新。

二是要处理好双边与多边的关系。截至2020年1月底,中国已经同138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推进“一带一路”国际规则的软联通要以双边机制为主体,逐步过渡到小多边、大多边机制。要在双边签署合作文件基础上,明确必须遵循和对接的有关领域国际规则标准;待条件成熟后,依托多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

三是处理好非正式与正式的关系。“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国情不同,发展阶段有差异、资源禀赋各异、营商环境差距大,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要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先行制定倡议等非正式性规则,赋予一定灵活性和弹性,在推进过程中不断完善,再逐步过渡到指导原则等约束性更强的正式规则,并强化监督执行。

四是处理好高与低的关系。推进“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软联通,要充分考虑当地国法律法规和发展阶段实际等国情,兼顾经济增长与东道国发展可承受、社会可持续之间的平衡,对接的国际规则标准要实事求是,既不能不切实际,也不能简单粗放。

强化合作机制建设是“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软联通的关键

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关键是要强化国际合作机制。一方面要积极对接相关国际机制,充分遵循现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下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标准;另一方面,要根据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创设专门的国际机制,牵头推进“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完善与创新。

一是要主动对接与借鉴有关国际机制的规则标准。要重点对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贸易自由化、谈判、争端解决与贸易政策审议等规则;对接并借鉴世界银行与经合组织有关绿色发展、包容性发展、透明与反腐败领域的规则标准,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可持续规则与分析框架等规则标准。

二是要借力国际重要合作机制。要重点利用国际权威性强的世界贸易组织、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东盟、中国-中东欧“17+1”等多边合作机制,设置共建“一带一路”工作机制和相关议题,交流研讨“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问题,并不断凝聚共识,形成“一带一路”国际规则软联通的国际氛围。

三是要创设专门国际机制。“一带一路”倡议是立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长期的开放合作机制,要成立丝路合作与发展组织(OSRCD),专门负责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OSRCD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和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目标,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开展“一带一路”相关国际规则标准的前瞻性研究,制定参与各方亟须并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标准,并推进实施;完善规则标准的执行机制建设,成立专门的联络协调和仲裁机构。

四是要发挥智库作用。“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涉及领域广泛、沟通协商机制复杂,从双边、小多边到大多边,是一个艰难漫长的过程。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的软联通,需要智库提供智力支持,特别需要发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的丝路国际智库网络、中联部牵头的“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新华社牵头的“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等智库联盟作用,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就共建“一带一路”国际规则标准软联通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联合研究,充分交流研讨,推动形成国际共识。


作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合作局局长、研究员 陶平生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