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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刚:政策助力 粤港澳大湾区更深融入经济全球化

10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粤港澳大湾区部分地方推广实行国际航运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吕刚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此举是我国主动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举措,在当前疫情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和贸易复苏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对于我国稳外贸、保企业,尤其具有重要意义。

“粤港澳大湾区要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中心,其发展更体现在开放上。目前大湾区相对形成了产业链,在与国际产业链相对接的时候,资源相互配置效率要求更高,这一政策解决了大湾区发展关键,有助于企业更深融入经济全球化,为经济全球化释放出更多红利。”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本报记者。

会议决定,从2020年10月1日起,对以珠三角9市37个港口为启运港、以南沙保税港区和前海保税港区为离境港的水运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吕刚表示,通常货物离境才可申请退税,实行新政策后,货物在启运港发运后即可退税,可有效缩短企业退税周期,提高资金周转率,降低财务成本。

此次珠三角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是我国自2012年首次试点该政策以来批准的第四批港口,适用范围大大扩展。由此,政策试点区域从长三角扩展到珠三角地区。“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加快了企业资本运转和循环,带动了企业的积极性。”白明表示。

广州港南沙港务海港公司业务拓展部经理洪艺彬表示,此次落地的启运港退税政策覆盖珠三角9市37个港口,将增强南沙港区对珠三角外贸进出口企业和航运企业的吸引力,助推企业加大力度通过南沙港区出口货物,有效提升南沙港区对粤港澳大湾区的集聚和辐射作用。

吕刚认为,国际航运险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将使实际发生在南沙自贸试验区的国际航运保险业务不必再被转到税率更低的国家和地区出单,有助于吸引更多国内外航运保险企业入驻南沙自贸试验区,迅速形成集聚效应,加快扩大市场规模,通过竞争效应提升保险服务质量、降低服务价格。

白明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开放的“高地”,在税收上就应是“洼地”,这才有助于航运保险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拓展范围,也将有助于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享受更多的优质服务。建立南沙航运枢纽是一套组合拳,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一步棋,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升级以及带动湾区发展水平提升,都具有重要意义。

“从中长期看,两项政策叠加将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充分利用国内腹地货源优势,进一步提升珠三角港口群的物流效率和生产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国际航运枢纽,更好服务于建设全球新兴产业基地、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吕刚表示。

白明认为,两项政策叠加实施,对企业而言,省钱省事省时间;对产业发展而言,将对产业结构优化起到更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企业经营方向的引导优化。

吕刚建议,要利用好两项新政策,从前期已开展政策试点的地区学习经验,加快出台实施细则、培训相关管理人员、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争取政策早落地、早见效。“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方案的不断修正,对外开放的水平也会更高。”白明称。



作者:记者 李晓红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