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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修订发布《中国新经济企业评价准则》(2022年版)

根据《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试行)》的规定,经专家组审定,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于2022年5月7日在国标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团体标准《中国新经济企业评价准则》(T/CEEAS001-2022)。《准则》自2022年5月7日起实施。《准则》实施后,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于2021年4月25日发布的《中国新经济企业评价准则》(T/CEEAS 001-2021)被替代。

这是我会基于持续两年(2020年、2021年)开展的“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研究实践,同时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理论方法,对《准则》进行的第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

2022版《准则》与2021版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指标变化如下:

1、将“中高级人才”归类到“创新驱动”中,并对“知识产权数量”、“高级人才”等三级指标的定义进行了完善。

2、将二级指标“就业带动”改为“社会贡献”,增加三级指标“纳税额”、“公益慈善”。

3、在二级指标“社会影响”下,增加三级指标“品牌价值”和“企业信用质量”。

《准则》旨在为企业存续期内的新经济企业综合实力进行评价提供参考和依据,规定了对新经济企业综合实力进行评价时应遵照的原则、标准及方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和从事经营活动的新经济企业(不含港澳台企业,但在内地注册且开展业务的企业除外)。《准则》指标及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标准正文,链接如下。


国标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址:

http://www.ttbz.org.cn/StandardManage/Detail/6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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