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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开始组织推荐

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4月6日至5月10日,河北组织推荐国家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

申报主体应在河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示范平台申报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


作者: 赵晓慧  

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