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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出台新政:全面放开落户条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实施积极的户籍政策。包括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就业创业人员落户条件;全面放开投靠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居住落户条件。

《通知》明确,具有大连市户籍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本市投靠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大连市落户。第一,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大连市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在校生。第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第四,在大连市灵活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第五,经大连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中,在大连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第六,在大连市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第七,在大连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