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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以高水平开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以制度型开放

推动大湾区服务贸易发展新格局

服务贸易是衡量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向中高端迈进并提升全球经贸规则话语权的关键所在。适应服务贸易较快发展大趋势,要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及粤港澳大湾区内形成与国际相衔接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服务贸易发展的制度体系,引领我国加快建立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由此,要以制度型开放推动形成大湾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新格局。

制度型开放是我国高水平开放的内在要求,也是高水平开放的主要特点。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不同,制度型开放意味着对外开放的重点向国内制度层面延伸。以制度型开放推动形成大湾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新格局,就要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加快服务业领域规则对接,尽快打破服务业领域的各类市场垄断与行政垄断;主动对接全球高水平经贸规则,并在部分区域强化敏感领域的压力测试;强化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与创新活力。

第一,服务贸易成为全球自由贸易的重点、焦点。一是全球服务贸易快速发展。2010-2019年,全球服务贸易额由7.8万亿美元增长至11.9万亿美元,年均名义增长4.8%,是货物贸易增速的2倍;服务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由20.3%提高至23.8%,提升了2.5个百分点;若按增加值计算,目前全球服务贸易占比将达到50.8%,超过货物贸易。2020年,受疫情冲击,全球服务贸易下降20%,但服务贸易中长期较快增长的趋势并未改变。2021年三季度,全球服务贸易同比增长25%。二是服务贸易成为全球自由贸易规则重构的焦点。全球经贸规则的重点正加快从货物贸易向“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转变。2007年年底前签订的区域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涉及服务贸易内容的仅有56个,占同期区域贸易协定数量的33.9%;2008-2020年签订的区域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涉及服务贸易内容的增加至998个,占比71.7%。三是数字服务贸易快速发展。2005-2019年,全球以数字技术传输的服务贸易规模由1.2万亿美元增长至3.2万亿美元,年均增长7%,远高于同期服务贸易4%左右的增速;占服务贸易的比重由44.7%提升至51.8%。全球数字贸易占服务贸易的比重由2008年的46.2%上升到2020年的61.1%。

第二,我国从以货物贸易为主向以服务贸易为重点转型。一是我国服务贸易较快发展。2014-2019年,我国服务贸易额由37120.9亿元人民币增长至54153.0亿元人民币,占我国外贸总额的比重由12.3%提高至14.6%。2021年,我国服务贸易接近5.3万亿元人民币,接近疫情前水平。2022年第一季度,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14569.9亿元),同比增长25.8%。这表明,服务贸易继续快速增长。二是服务贸易仍是我国对外贸易的突出短板。服务贸易总额相对较小、占比偏低。2019年,我国服务贸易额仅为美国的54.4%(按美元计);2019年,我国服务贸易额占外贸总额的比重仅为14.6%,不仅低于世界23.9%的平均水平,也远低于欧盟、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服务贸易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2019年,我国与商品服务、运输服务、旅行服务等三大传统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额的比重为59.9%,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3.8个百分点。2020年,中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20331.2亿元,增长8.3%,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4.5%。全球服务贸易规则制定话语权与服务贸易规模不相适应。在我国已签署的19个自贸协定中,14个未涉及金融服务,13个未涉及电子商务。三是我国服务贸易具有巨大发展潜力。未来10-15年是我国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时间窗口期”。无论是制造业服务化转型,还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蕴藏着服务贸易发展的巨大潜力。预计未来5年,我国服务进口增速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服务进口规模累计有望达2.5万亿美元,占全球比重将超过10%;其中,旅行、知识产权等生活、生产性服务进口累计有望分别突破1万亿美元。未来15年,中国进口服务将超过10万亿美元,成为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引擎。

第三,粤港澳大湾区有条件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创新发展。一是粤港澳大湾区有条件建设成为具有世界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的发明专利数量已居全球四大湾区之首,但从发明专利施引数与发明专利数的比值这一衡量专利质量指标看,四大湾区中,旧金山湾区为2.93,纽约湾区为1.60,东京湾区为0.90,粤港澳大湾区仅为0.75。由此看来,以服务贸易一体化推动研发等要素在大湾区内的高效配置和自由流动,才能充分释放大湾区的科技创新活力。二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全面推广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三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探索“既准入又准营”的服务贸易制度。四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部分自贸试验区与粤港澳大湾区加大数字贸易规则探索。

以高水平开放

推动大湾区服务贸易一体化新格局

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关键点与突破口都在于能否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由此,不仅能为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重要抓手,也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重要动力,并使粤港澳大湾区在我国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继续扮演“领头羊”的重要角色。

第一,率先实现广东服务业对港澳的全面开放。建议率先将广东自贸区开放政策扩大到整个大湾区。将广东9市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将原来赋予3个片区的服务业市场开放政策扩展到整个大湾区,从而实现广东对港澳服务业开放的全面突破等。

第二,全面放开粤港澳人文交流。尽快形成粤港澳三地人才流动综合管理平台,消除人才跨境服务重复征税等问题。

第三,务实推进粤港澳金融服务一体化。扩大广东金融业对港澳开放。进一步取消或放宽港澳资本进入粤港澳大湾区内金融服务市场的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简化金融机构和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和方式,放宽金融业务范围。创新粤港澳地区跨境货币业务。建立粤港澳金融风险共同防范机制。

第四,推进粤港澳服务业行业标准与管理规则的对接。推进服务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全面对接。推进粤港澳市场监管执法标准对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对接行业管理标准和规范中的作用。

第五,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一体化通关监管体制。实行更加便利开放的人员出入境政策。实现与服务贸易相关的货物通关便利化。

第六,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创新的合作。以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推进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在制度型开放进程中推动广东深层次市场化改革,率先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

第七,率先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一体化。以机制建设为重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治理一体化。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治理一体化进程。

第八,加强顶层设计与顶层推动。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涉及开放理念、三个关税区等一系列问题,仅靠三地区域自身力量难以实现突破。为此,需要从中央层面加大顶层设计与顶层推动,统筹协调粤港澳三地利益。

作者: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迟福林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