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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明确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5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提出,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处理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评估标准,对数据处理活动的目的和方式、业务场景、安全保障措施、风险影响等要素,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
重点评估以下内容:一是数据处理目的、方式、范围是否合法、正当、必要;二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流程策略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三是数据安全组织架构、岗位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四是数据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建设及应用情况;五是数据处理活动相关人员是否熟悉数据安全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具备数据安全知识技能、是否接受数据安全相关教育培训等情况;六是发生数据遭到篡改、破坏、泄露、丢失或者被非法获取、非法利用等安全事件,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影响范围、程度等风险;七是涉及数据提供、委托处理、转移的,数据获取方或受托方的安全保障能力、责任义务约束和履行情况;八是涉及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需要申报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情形,履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要求情况。
实施细则还表示,鼓励熟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工作,满足资质要求的认证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能力认证。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