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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4年7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9年7月29日。
《通知》在现行管理基础上,对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的优质企业实行专项审核,适当简化相关要求,加快办理流程。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优质企业可提交包含子公司在内的计划性合并外债额度申请,实现一次申请、分次使用;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或发行境外债券欠缺部分材料的,可适当“容缺办理”;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中的专业机构法律意见,可由内部法务部门出具。
对于优质企业的界定,《通知》提出了五类标准,包括符合现行管理规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主要经营财务指标处于行业优秀水平、国际(或国内)信用评级较高,以及近三年无境内外债务违约、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财务报表符合要求等具体内容。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