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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评价及治理结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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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经济增长动力也发生变化,要求我们不断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作为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有效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还可作为深化投融资体系改革的重要抓手,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针对我国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存在的问题,本报告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要构建合理的权责激励体系,制定相应的免责条款。应设立业绩基准线,规定达到相应的指标标准后,管理团队就能开始获得利润分成。为扶持弱势产业、发展公共事业、培育战略性产业的基金,制定管理者免责条款,允许部分投资子基金亏损达到指定上限,从而激发管理者工作积极性。二是促进基金的市场化运作,赋予基金较大的运营决策权。尤其要赋予产业基金公司投资企业项目选择和投资数量自由,即基金公司有权对投资数量进行调整,当被投企业有良好发展前景时基金公司能够追加投资以增加持股比例,当被投企业发展前景不佳时能够及时撤出部分投资,降低风险。三是要建立产业引导+发展补偿的基金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促进产业发展。一方面要用部分专项财政资金成立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对产业的企业进行补贴,以保障该战略性产业在发展初期具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与产业投资基金共同进入该产业;另一方面利用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设立产业投资补偿基金,以作为信用担保,提升产业投资基金的融资能力及管理能力,提高银行贷款额度,保障产业投资基金稳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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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评价及治理结构研究项目课题组

 

 

课题顾问

侯云春  高燕京

专家组成员

江  源  李  华  张跃文

贾  涛  孙启明

组长

李春伟

副组长

刘李佳

课题组成员

韦结余  陈珍珍  白  山

闫  冰  李  栩  杨  华